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第652号国务院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保护区、姑苏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姑苏人社〔2023〕91号)相关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特成立苏州市敬文实验小学校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吴永华
副组长:金坚敏、罗 明、朱育敏
成 员:石 吕、张 鹰、唐军宏、王振国、张姝雯、毛新悦、梁俐萍、周铁君、王娜娜、刘梦溪、方晓晔
苏州市敬文教育集团敬文实验小学校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