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专栏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次数:

为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如下:

一、校园环境卫生标准

(一)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1.校园门厅、台阶、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2.校园内各条道路清洁,无卫生死角。

3.垃圾桶定时清理,无异味。

4.绿化带、花坛内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5.公共区域坐凳、报栏、橱窗等无灰尘污迹和破损。

6.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保持清洁。

(二)教室环境卫生标准

1.教室内地面干净,无油渍,无纸屑、果壳等杂物,门窗、墙壁清洁(包括教室走廊和外墙壁瓷砖)。

2.课桌椅排列整齐,课桌内干净、清洁,讲台整洁,教学设施清洁卫生,教具摆放整齐。

3.卫生角保持整洁,卫生用具摆放整齐。注意节约用电,教室无人或采光充分时关闭电灯,不开无人灯(包括电扇)。

4.教室内无条件保持空气通风,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三)教师办公室卫生标准

1.办公室地面干净,无纸屑、果壳等杂物,门窗、橱柜干净整洁。

2.办公桌椅、电脑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桌面、橱柜中的无关杂物。

3.保持办公室空气通风,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四)专用室场卫生标准

1.专用室场地面干净,无纸屑、果壳等杂物,门窗、橱柜干净整洁。

2.专用室场内桌椅摆放整齐,专用设施放置规范,教学用具保持清洁卫生。

3.保持专用室场内空气通风,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五)公用厕所卫生标准

1.厕所地面干净无污物,墙面及门板干净整洁。洗手台面无污迹、无积水。

2.下水道保持通畅,便后及时冲水,坑位内不堆积排泄物。

3.厕所内无异味,窗户常开,保持绝对通风。

二、检查方式

(一)公共区域卫生检查方式

1.总务处负责每日不少于两次检查厕所环境卫生及通风情况。

2.护导带班行政巡视检查。

(二)教室卫生检查方式

1.由各班主任负责挑选三名工作负责且责任心强的班干部组成“红领巾监督岗”,统一培训,由少先队负责分工和指导,检查教室内环境卫生情况。

2.教室通风情况由护导带班行政巡视检查

(三)其他室场卫生检查方式

1.办公室:年级分管领导每日不定时巡查年级各办公室环境卫生及通风情况。护导带班行政巡视检查。

2.专用室场:由各专用室场负责人负责每日检查环境卫生及通风情况。护导带班行政巡视检查。

3.厕所:总务处负责每日两次检查厕所环境卫生及通风情况。护导带班行政巡视检查。

三、通报方式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情况每周通过广播、宣传栏、企业微信群、专门会议等进行全校通报。特殊情况下每天进行通报。

四、奖惩办法

学校环境卫生检查情况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作为“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等评选的重要条件。受到通报屡不改正的所在部门、班级相关教师,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及职务、职称晋升,并降低年度师德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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