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应急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副校长
组 员:总务主任、保健老师、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保健老师张子幸),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以最快的方式向校领导、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和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由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同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向区教育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先以通讯方式汇报,再网上递交材料。
报告流程:第一发现人→保健老师→校领导(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到保健室(隔离室)就诊查看,防止传染病发生。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联系家长或者拨打120,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班主任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到校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到校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师生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主要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主要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11.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应在疾病防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